国际业务
跟单托收
[发布时间:2024-05-09 14:40:08] [阅读次数:17789次] 

包括进口代收和出口托收。

进口代收是我行作为进口方银行(代收行),根据出口方银行(托收行)委托,向进口商(付款人)提示单据,要求其凭单付款或承兑的的业务。

出口托收是我行作为出口方银行(托收行),代出口商(收款人)将单据寄给进口商银行(代收行),委托其代为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业务。

 
  投诉渠道>>  
网站地图      招贤纳士      联系我们      友情链接
网站首页 | 个人金融 | 公司金融 | 关于本行 | 投资者关系
版权所有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辽ICP备2021006678号-1  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697号 本网站支持IPV6